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隋淑华 我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女子劳动教养院,11月30日解教。在被非法教养期间,在邪恶的疯狂迫害下,配合了邪恶的要求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写了“保证”,给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。为了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当时所做、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,决心坚修大法,紧跟正法进程,珍惜修炼的机缘,跟着师父永不回头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1/23574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