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柳俊花、柳俊兰、张成花、郭守华、张永美、柳俊香、李培美、路秀英、刘英田、陈洪禄、孙明静。
我们郑重声明所说所写的不利于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4/93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