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洁
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现郑重声明:以前所说的所有不利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,今后我一定要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.3.18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4/93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