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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海艳 我于1999年10月进京证实大法,被非法抓捕并被送回当地派出所,在派出所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1/235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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