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葛见珍
本人在单位领导和上级领导的逼迫下,违心地写了保证书。现在本人公开声明过去所写所说的保证书作废,坚修大法紧随师直到永远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4/93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