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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顺芝

    我于1996年5月6日修炼法轮功。为证实大法,我于2000年6月21日上京,当晚被抓,在驻京办非法关了两天,被遣送回当地。在镇派出所关了半天,当时镇派出所所长等逼迫我写保证书,我没有配合,又叫我丈夫帮我写,由于学法不深,对法的认识不足,屈服于邪恶的压力,当我丈夫代我写“保证书”时,我没有反对,默认了。在2001年4月16日邪恶叫我交照片,填写所谓的“划句号”的表,我坚决反对,没有与邪恶配合,邪恶之徒就借故说我对他们态度不好,叫单位的校长从当月扣发工资,每月给120元生活费。在同年的6月份校长又把我丈夫叫到学校代我写了一份“检讨书”,事隔几日后我才知道。扣发的工资在同年的9月份才补发。

    通过进一步学法后,我深刻的认识到这样做的严重性,对不起我们伟大慈悲的师父,为此特提出严正声明,所写、所说、所盖的手印等一律作废。今后,我一定要刻苦学法、炼功,严格履行(严正声明的)承诺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,作一个合格的坚修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元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2/2358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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