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宝兰 在大法受到迫害时,我因证实大法几次被邪恶所抓。他们让我“保证”我没有写,但每次都是别人代写的。在此我声明:别人代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3/23670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