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景财、张生秀
九九年“七二零”后,当地乡政府邪党派人到我家强迫我们在它们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我们万分痛悔,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真正实修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随师父把家还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9/202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