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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玄明华 前些日子,派出所的恶警上我家非法抢走了经文、资料、录音机等各种资料。在非法审讯过程中,我迫于压力,答应了“不炼功”的无理要求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11/2025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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