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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传香 在邪党流氓集团残酷迫害下,被关押在看守所里时,由于自己对法认识不深,被迫在单位公安强加给我的所谓“保证书”上违心的签了名。出来后,认识到这是修炼人的耻辱。我马上口头声明作废。现再次上网郑重声明:此“保证书”作废!我要在修炼的路上学好法,归正自己,做好三件事,走好回家路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12/20258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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