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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岳海珍 99年上学期间,在学校“揭批法轮功”的仪式上签字,并于同年将大法书扔掉,将师父法像剪成两半;2006年邪恶非法绑架家中的同修时,又将大法书和讲法光盘扔掉。特此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全部作废。以后在修炼的路上勇猛精進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3/2026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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