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许玉英 在奥运期间,派出所和居委会要走了我的身份证。今年归还时,非要让我写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”,我家不修炼的常人为了不让它们继续纠缠,就代我写了“不炼的保证”。我没有做到维护法、证实法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上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