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艳梅
我在2003年12月上网,在网上所说、所写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词,声明作废。严格要求自己一思一念在法上,从而归正自己,归正众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14/202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