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段淑华
七二零之后,因邪恶迫害,在学法不深、法理不明的情况下,给邪恶签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我现在郑重声明:对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信师信法,走师尊安排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7/2028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