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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雷日姣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二日,我到区委老家属住宅区发放真相资料,被恶人发现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,出来时要求签名,我当时签了。现在我悟到这是错的,是认同了邪恶的迫害。现我严正声明:我在拘留所签的名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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