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辉
二零零八年,我被国保大队非法抄家,被关押到看守所内,给邪恶的检察院写了一份“悔过书”,写了“我不炼了”。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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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8/2029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