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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兴珍

    我2001年2月去北京,在火车站被抓,被非法关押期间,未守住心性,牵连了其他同修被抓。我被非法拘留67天,家人花好几万元钱,才把我放出来,被“监外执行”2年,每月到派出所“汇报”一次,还要到街道法制科签字,第一次恶警问我炼不炼了,我怕心重,悟性差,嘴上说了不该说的话,这是完全错的,有很大的漏。我写了四次“汇报”,还给居委会交过一次“汇报”。后来我在同修帮助下不给派出所写汇报,5个月没写,他们打电话叫我写,我坚决不写,死我也不会写的,结果我老伴知道了,民警威胁他,不写还要抓回去,老伴害怕了,他背着我自己偷偷去替我写了,回来我才知道。以上几件事情我再次严正声明:我所做、所写、所说、所盖(印)一律作废。坚定地修炼到底,以后加倍弥补,努力精进,直至圆满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4/237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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