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淑秀
这次去苗寨讲真相,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告发,在派出所虽然证实了大法,但还是配合了邪恶签字盖手印,这些都是不利大法的行为,特此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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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4/2033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