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黎淑均 我在劳教所的强迫高压迫害下,有过对师父大法不敬的话一律作废,现在我要弥补以前的错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事,坚定信师信法,紧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5/20337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