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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述香 我在2000年5月的一次法会上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。恶警说:“你们交一百元钱罚款,然后以扰乱社会治安在书面上签个字就行了”。由于学法不深,有怕心,我稀里糊涂的按了手印,回来后才认识到是错误的,在任何时候都不能配合邪恶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书面材料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6/2034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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