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淑云
二零零一年,我在劳教所被迫害期间,由别人代写的“决裂书”,自己违心的签的字,在此郑重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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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7/203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