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翟凤娴
在被迫害的过程中,逼迫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一切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7/203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