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耿爱红
我在99年12月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4/237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