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申秉荣
我以前向邪恶写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特此声明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6/238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