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小琴、姜素玲 在“610办公室”邪恶迫害的情况下,自己由于学法不深,曾被迫违心地说过不该说的话。现痛悔不已,在此我郑重声明:7.20以后,由于在压力和迫害下所说、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法理的言行,全部作废!我将坚定修炼,决不动摇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7/23914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