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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:一切违背大法的东西和行为作废

    声明人:广州黄欣

    修炼法轮大法是我的选择;坚修到底也是我的选择。法轮大法所给予我的智慧和胸怀,所给予我生命永远的美好是用任何金钱、任何高官厚禄都换不来的。

    我严正声明,于99年7月中旬在广州港公安局内被强迫写的所谓保证书(抄了公安部的3条)作废。

    我曾在单位、公安局的压力下交了几本大法书和一张师父的挂象。后来认识到这是错误的行为并坚定地抵制它,也为自己这些错误的行为感到深深地痛悔,沾污了自己神圣的修炼。

    揭露邪恶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0年1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29/742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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