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兰君 我因发放大法材料,被非法关进看守所达数月,在获释时办案人员要我在一份有“劳教二年,保外候审”字样的证书上签名,由于平时自己学法少,学得不深入,所以在关键时刻忘记了师父的教诲,在“证书”上签了字。回家后在自己学法和同修的帮助下才认识到自己配合了邪恶、背离了大法的错误。为了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特此声明:我在“劳教书”上签的字作废!同时,我要多学法,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8/23958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