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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素兰 我去年上北京护法,被抓后送到当地派出所。所长要我写出三条保证后立即释放我,我不写,他就说:“我写你签字。”我当时想保护好我随身带的大法书,就签了字。事后我知道自己错了,书虽然保护下来了,但是护法没做好,这也是我学法不深。今特此声明一切签字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0/240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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