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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黄辉英、陈火英、何细兰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,因为学法不深,在被派出所,县公安局强迫我签名时,没有把握住自己,给大法带来了损失。特此声明,我那个签名作废。今后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用说明真相的实际行动弥补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0/240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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