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得明
11月15日下午,我在发真相光盘时,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,由于怕心重,做了背离大法的事,现已悟到,并声明:所做的背离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2/22/2148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