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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志芹、李春明

    7.20后,在邪恶的打压下,镇派出所找到我家,让我在他们事先写好的“材料”上签字。我当时学法不深,悟性低,配合了邪恶,被迫签了字,给大法抹了黑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。在此我发表严正声明,我从前所签字、照相,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作所为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进程,助师救度世人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1/2410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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