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广申
我是七二零以前得法的,在迫害中,由于怕心,我向邪党写了“保证书”,还交了《转法轮》,以后一直没有走出来。严正声明:以前那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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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11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1/8/2158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