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月英 2010年1月8日
上个月公安国保的恶警到我家非法抢劫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怕心重,放不下亲情,在恶警写的笔录上签了字,给大法抹了黑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签字的笔录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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