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白梅竹
楼长让签字,我就签了。现声明:配合邪恶的签字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9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1/13/2161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