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黄娟 邪恶铺天盖地迫害大法时,居委会的书记叫交书,我就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。二零零零年十二月,我被厂公安分局绑架,写了一份“不炼功保证”。家人打来电话说“把屋里的书(大法的)摔了,把那个(师父)法像也摔了”,当时我表示答应。二零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,我到一同修家,被邪恶绑架到派出所,邪恶问我“还炼不炼”,我不情愿的摇了头,违心的回答了一些不该回答的话,按了手印。我痛苦极了,真对不起师父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2月2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