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秀英 2010年1月7日
我因发真相资料被派出所蹲坑警察带到区看守所被迫害时,违心写了“悔过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1/16/2163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