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海利 2010年1月12日
我零八年在某村发资料时,被人举报后,被当地公安非法送到看守所,由于怕心重,做了不该做的事,写了不该写的。严正声明:我所做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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