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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何寿春 2010年1月15日

    2009年11月22日,我遭邪恶绑架到拘留所。因自己有怕心而没有证实法、抵制邪恶,配合了邪恶的问话,并签了名字,按了手印。自己感到很惭愧,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现声明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此以后要做好三件事,把救人和修炼放在第一位,坚修大法到底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1/20/2165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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