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梅广珠、于晓春、孙秀英、李来全 2010年1月14日
我严正声明:对以前所做的“签字”、“画押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并且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1/22/2167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