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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肖正阳 我于2008年8月10日,被当地派出所恶警绑架,非法审问后送拘留所两天,当时在拘留所和派出所按了手印,第二天邪恶非法抄了我家,第三天我儿子又去签了字。当时我没有做到正念正行,配合邪恶按了手印。现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0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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