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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丽燕 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七日,我被市刑警大队非法绑架,并在同年的八月十五日送到监狱進行迫害。因为心中法装的少,产生了怕心和求安逸之心,配合了邪恶。今天我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、不尊重师尊的话一律作废。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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