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克珍 2010年1月15日
2008年没保护好大法书,家人毁我大法书,造成严重的损失。本人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在看守所写的“不与周围任何人往来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象所有同修一样堂堂正正,精進实修,紧跟师父走,永不回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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