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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霞(刘春兰)

    我于二零零九年出狱,被当地派出所接回时,由于自己的怕心,在派出所里写了“不修炼”、“改好了”等话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我要从新走回修炼中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三件事,兑现自己的来世誓约。坚定走好最后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1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1/27/21701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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