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邵益珍 2010年1月23日
二零零一年我去外地,六一零找不到我时,逼迫我的女儿和我小妹妹的女儿代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决彻底的与旧势力决裂,坚定不移的做好三件事,走正师父安排的修炼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1/28/2170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