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琼珍 2010年1月24日
我在九九年7.20迫害初期,由于学法不深,法理不清,向邪恶签了名,留下了污点。现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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