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广君 2010年1月26日
在7.20后,在镇恶警的逼迫下,由于自己没学好法,放不下明利情,由亲人代签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由亲人代签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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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1/31/2172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