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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秀珍 2010年1月27日 一九九九年秋季,我在邪恶看守所写了“不学法、不炼功、不去北京”的保证。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我交了大法书,对大法、对师父犯下罪。二零零零年出国前,我又写了“不学法、不炼功”的保证。二零一零年一月,我被派出所绑架,说出了同修的住址和家庭情况,出卖了同修。我对师父、对大法犯下了罪,真是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。严正声明:以前给邪恶所写的“保证”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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