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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艳秋 2010年1月28日

    我是1998年9月得法修炼的。在1990年7月20日以后,由于怕心把家里的师父讲法录像带给清没了,还有一次把小本《转法轮》(不是标准的)烧掉了,还有一些看过的明慧周刊也让别人烧掉了,没有坚定的维护师尊的法。在此特此声明:曾经所做的背离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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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2/2/2174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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