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雪云 2010年1月28日
“七二零”时,我对师、对法不坚定,认识不清、怕心严重,被邪恶钻了空子,烧掉了师尊的法像。现知有罪,特此严正声明:所做、所写、所说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信师信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以前的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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