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娟 2010年1月31日
以前在单位胁迫下,放弃了修炼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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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10/2/5/217563.html